为奖励教师发挥教育大爱精神,表扬其关怀弱势学生努力克服困境,协助低收入户学生成长学习,辅导学生偏差行为矫正,鼓舞学生挫折奋起并发扬尊师重道优良传统,提振我国教育工作者之专业热诚,充分表现教师传道、授业、解惑之具体成果,鼓励致力于提升青少年德育及群育之发展、导引同学从事正当社团活动、促进学生课业与课外活动之平衡发展有显着成效或贡献,深受师生及社会家长所共同肯定之典范教师。
一、遴选组别:分「幼儿园组」、「国小组」、「国中组」、「高中职组」及「特殊教育组」(特教学校或高中职以下学校设有特教班者)共五组。
二、名 额:各组选拔10名,五组共计50名。另可视推荐情形,酌予增加10位名额,以表扬偏乡及离岛表现杰出之特殊案例。
三、奖 励:各组遴选不分名次,得奖者每名各获赠奖金新台币参万元、奖状及奖座乙座予以鼓励。
四、资格条件:接受推荐参与遴选之人员,须为中华民国现职幼儿园、国小、国中、高中职、特教学校(班)教师或驻校服务之辅导教师、心理师、社工师、职能/物理/语言治疗师、护理师(士)、营养师、教官、运动教练等教育工作者(不含代理教师),且服务年资满五年以上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ㄧ者:
推荐相关作业:
一、教师由学校推荐或相关人士推荐(如:校长、教师或教育相关团体),推荐学校或相关推荐人须填写推荐表(如附件),并检附被推荐人现职学校服务证明、个人简歷及具体优异绩效。
二、推荐人有义务协助工作小组,蒐集被推荐人详细资料,以供委员会参酌。
三、遴荐表附件之具体绩优事蹟佐证资料,A4纸张大小之格式以不超过15页为上限,内文字型大小为12并使用标楷体。未符合上述规定者不予以审查。
四、相关表件,请至下列单位网址下载
(一)怀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基金会(http://www.hcf.org.tw)
(二)中国青年救国团(http://www.cyc.org.tw)
(三) 救国团臺北市团委会(http://tpmtc.cyc.org.tw/download)
五、一律採通讯推荐,请于110年7月31日 前挂号邮寄至「救国团台北市团委会」(地址:111台北市士林区中山北路四段16号志清大楼;电话:02-2885-5766分机23陈妘小姐)。